日期:2025-01-06 15:29:19
跨省领取社保养老金的流程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可以直接通过户籍地的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在该地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如果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需要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参保凭证》。
由申请者个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缴费区(县)社保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区(县)社保管理分局在受理申请后,对于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申请者,将联系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办理完转移接续手续后,需要提交相关申领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并等待社保中心的审核。
审核通过后,社保中心会按月将养老金打入申请者提供的银行卡中,并定期发送养老金发放通知。
退休人员需要在异地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并携带身份证、养老金存折和银行卡到社保局经办柜台填写申请。
经社保局经办人员签署同意意见后,申请人可携带“异地取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异地取款手续。
手续办好后,次月生效,即手续办理完成后下个月可在异地免手续费领取基本养老金。
建议:
提前规划好养老地,确保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完成社保关系的转移和接续。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提前了解当地社保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