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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户口怎么办理

日期:2025-01-05 23:46:53

办理夫妻户口迁移手续,主要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结婚证

双方户口簿

身份证(如有需要)

迁出地的户籍证明(如需要)

迁入地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如适用)

申请迁出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获取《户口迁移证》。

申请迁入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会签发《准迁证》。

办理迁出手续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入登记

持《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具体步骤详解:

向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具“户籍证明”。

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和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审批通过后,可以选择网上迁移或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回手续。

向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具“户籍证明”。

持男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和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审批通过后,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持男方户口簿和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新户口本

户口迁入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迁移过程中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户口迁移遵循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夫妻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