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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网箱怎么补偿

日期:2025-01-04 20:34:24

取缔网箱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和具体政策,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补偿方式:

拆除补偿标准

网箱(库湾)设施拆除补偿: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示的网箱只数和规格、库湾网坝数(网坝长度、深度现场测算)数据为依据,测算相应的网箱(库湾)设施现行成本,再折旧。具体补偿金计算方式为:

网片现行成本1.7元/㎡,箱架现行成本150元/只,人工费50元/只;

库湾拦网由网片、网漂和拉绳组成,其中网片现行成本1.7元/㎡,网漂现行成本2元/只,拉绳现行成本5元/m(实际使用长度);

土坝长度按拦网长度80%计算,40元/米;

附属物比照大城关临时搭建物拆除补偿标准据实补偿,看护棚150元/㎡,太阳能移动费200元/台,空调移机费200元/台;

2014年8月县政府组织核查统计后新增的网箱和无证的库湾,拆除实行零补偿。

水产品补偿标准

水产品原则上鼓励养殖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捕捞、销售,自行销售有困难的,县政府将统一收购,作为政府水库增殖放流苗种

网箱水产品产量分类据实称量

水产品按照县物价局评估、审定的市场均价,例如:

白鲢4元/斤,麻鲢7元/斤,杂鱼7元/斤,沟鲢7元/斤,鳊鱼13元/斤,螺丝青13元/斤,多宝鱼30元/斤,鳜鱼45元/斤。

补助和奖励政策

对2018年3月3日前主动上交或自行拆除网箱的有养殖证业主,6X6米的竹构、单管钢构、双管钢构、双管加强型钢构网箱每口分别按照600元、1750元、1950元、28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奖励标准分别为补助标准的10%;

对无证业主,补助、奖励标准按有证业主的80%予以兑现;

特殊类型网箱折算成6X6米标准网箱,补助、奖励标准参照标准执行;

对3月3日后未自行拆除或主动上交的网箱,以及未自行拆除的私自设置的水上渔家乐、筏钓房、无证库汊拦网养殖,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不予任何补助和奖励。

其他补偿方式

对2019年8月31日前组织登记的渔排网箱,属于《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万委办﹝2013﹞43号)拆迁范围但未拆迁的,统一按建排费每口2000元、自行拆除劳务费每口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合计每口网箱补偿标准为2200元(每间渔排屋按一口网箱计算);

不属于拆迁范围的,只给予自行拆除劳务费补偿,即每口网箱补偿200元;

在2020年12月10日前与镇政府签订清退协议,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自行拆除的,按每口网箱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逾期未签订清退协议的,不给予奖励金。

建议您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补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