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7 17:46:09
检察院对于移交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