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8 02:16:38
事故扣证的归还时间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来确定,具体如下:
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五日内可以归还。
交通事故车辆和行驶证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
如果需要检验鉴定,鉴定报告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以领取驾驶证。
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建议
尽快处理:当事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尽快领取扣留的驾驶证和车辆,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或影响其他事务。
了解流程:如果需要检验鉴定,应了解具体的鉴定流程和时间,以确保能够及时领取驾驶证。
留意通知:注意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