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5 00:40:22
学生低保证明的开具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要求:
学生家庭需被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为贫困家庭。
如果学生居住在县城,可直接到民政局的社会保障科或社会救济科开具证明。
如果学生居住在乡村,需先到乡镇民政所开具证明,然后到民政局加盖公章。
包括家庭主要经济生活来源、父母健康状况、家庭成员是否有重大疾病、家庭外债情况、家庭收入水平等。
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开具在校证明,证明其学生身份,通常包括个人信息、学籍信息、在校时间等,并可能需加盖学校公章或教育部门公章。
对于低保户子女,一般由基层民政所开具,证明低保户及其子女的关系。
证明中需明确出现贷款人(即学生)姓名,与身份证一致,不得有错别字或涂改。
证明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如县民政局或市民政局。
将所有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学校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