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6 09:45:27
农村耕地主要归 农业局和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农村耕地管理属于当地农业局管理。农业局是我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其职能包括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建议
农业部门:主要涉及农业生产的指导、管理和政策制定。
土地部门:主要负责土地的管理、保护和争议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这两个部门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工合作,确保农村耕地得到有效管理和保护。如果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先咨询当地农业局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