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5 05:43:59
补办北京出生证明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补办步骤:
新生儿母亲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新生儿出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复印病例首页与分娩记录。
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新生儿父母签字的补办出生证明的书面申请。
若母亲不能前来,需提供被委托人携带母亲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带齐上述材料到市属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办理申请。
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并审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
补办地点与时间
1996年1月1日前出生:其母亲带本人身份证到医务科办理。
1996年1月1日-2005年10月1日出生:重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到母亲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院。
2005年10月1日后出生:须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到医务科办理。
线上办理
可以通过“京通小程序”申请办理,适用于2014年1月1日之后在北京市出生并且办理过助产机构内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孩子。
注意事项
补办出生证明不变更任何信息。
若发生当前信息与原证信息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辅证材料。
补办机构及时间:朝阳区妇幼保健院北院区,每周四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妇幼保健机构,了解具体办理时间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