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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有哪些税务优惠

日期:2025-01-13 03:57:42

农业领域的税务优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增值税减免

自产农产品免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包括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回收再销售畜禽,也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批发、零售环节免税: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如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分割的鲜肉等)和鲜活蛋产品(如鸡蛋、鸭蛋、鹅蛋等)也免征增值税。

有机肥产品免税: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如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等)免征增值税。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税: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也免征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国有农用地出租免税: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以及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均免征增值税。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税:自1998年1月1日起,农村电管站以及收取农村电网维护费的其他单位,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县级及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增值税优惠:自2014年7月1日起,县级及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增值税有所优惠。

企业所得税优惠

免税项目: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收项目: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些税收优惠措施旨在减轻农业生产的税收负担,鼓励农业发展和创新,提高农业生产者的收益,从而促进农业的整体发展。建议农业生产者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合理规划经营,以获得更多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