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9 22:57:26
办理随军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军官家属(干部)随军随调审批表一式三份;
2.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3. 驻地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原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 家属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5. 干部任职命令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如未体现职务等级则提供任免报告表A4纸复印件;
6. 专业技术干部或文职干部需提供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或晋升文职级通知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7. 家属个人档案,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分配派遣证》、《大学生转正定级表》等,或地级市以上人事部门批准的《录用干部审批表》,或招工表和《聘用干部审批表》等;
8. 结婚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9. 户口本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包括首页和迁移人页,以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10. 军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11.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超过十六周岁的提供中学在校证明;
12.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入户申请审批表》、《未就业随军家属情况统计表》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