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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怎么积分

日期:2025-01-05 08:50:38

东莞积分入学的积分方法如下:

非东莞市户籍的家长方

按其在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累计年限计算,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积分从其持本市《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首次签发日期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

东莞户籍的家长方

以家长方的户籍为依据,按其入户东莞的年限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计算积分,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

户籍有调整的家长方

本项目合计家长方在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累计年限以及在东莞按不早于2010年1月1日的累计入户时间计算积分,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截止时间为当年全市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结束时间。

积分项目及分值

居住证:从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调整为每累计满1个月积1.5分。电子居住证同样有效。

社保:从每个险种缴纳1个月积0.2分,调整为每个险种缴纳1个月积0.3分。

纳税

综合所得: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经营所得: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投资在莞企业的积分方缴纳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

其他类型个人所得税缴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每满1元积0.005分,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每满1元积0.001分,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积分。

居所情况

自由居所与申请地在同一园区、镇街,积20分。

自由居所与申请地不在同一园区、镇街,积10分。

积分计算截止时间

所有积分项目的截止时间均为申请积分入学当年的4月30日。

建议:

家长需要提前规划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在申请积分入学时能够准确计算自己的积分。

留意积分计算的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积分项目的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