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1 02:33:37
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
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
已生育一个子女。
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
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
夫妻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
已生育一个子女。
再婚后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再婚后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双方提出生育申请,家庭环境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