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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转看守所

日期:2025-01-10 03:59:03

案件性质发生变化

当事人最初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被行政拘留,但在后续调查过程中发现其行为涉及刑事犯罪,如故意伤害罪等,此时会被从拘留所转移到看守所。

刑事拘留或逮捕

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后,会被移送至看守所关押。

行政拘留所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行政拘留所设施维修、人员爆满等原因,无法正常接收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公安机关可能会暂时将这些人员送进看守所。

信息传递或程序失误

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由于信息不畅通或程序上的疏忽,可能会导致行政拘留的人员被错误地送进看守所。

其他法定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

需要羁押的罪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重新侦查或减刑

对于隐瞒罪行的犯人,经过再次侦查后,可能会被重新审判。如果涉及到另外的案件或提供重大犯罪线索并符合减刑标准,也可能被从监狱转押到看守所进行侦查或申请减刑。

综上所述,转看守所的情况主要包括案件性质的变化、刑事拘留或逮捕、行政拘留所的特殊情况、信息传递或程序失误、其他法定情形、需要羁押的罪犯以及重新侦查或减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