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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要约

日期:2025-01-12 18:05: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属于要约邀请: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是拍卖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以吸引或邀请相对方发出要约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招标公告的形式向不特定人发出的,以吸引或邀请相对方发出要约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通常包含公司概况、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用途等内容。

债券募集办法:

债券募集办法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通常包含债券发行条件、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通常包含基金的基本情况、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

商业广告和宣传:

商业广告和宣传在一般情况下是要约邀请,但如果其内容符合要约的条件,则构成要约。

寄送的价目表:

寄送的价目表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但仅包含商品名称及价格条款,不能确定行为人具有一经对方承诺即接受承诺后果的意图。

总结:

要约邀请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需要注意的是,商业广告和宣传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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