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5 16:11:54
改名字的流程如下:
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由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还需征得其本人同意。
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由县级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16周岁以上公民变更姓名需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告知当事人。
审批通过后,户口登记机关收缴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变更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养证、离婚协议等)。
16周岁以上公民还需提供单位或学校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派出所或户政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5天。
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申请人可领取新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量提前规划,避免在高峰期办理,以减少等待时间。
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详细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