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2 21:07:07
军属优待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享受免费医疗。
军官和军士的父母以及配偶的父母可享受优惠医疗,具体为急诊门诊医保报销后再减免20%,住院费用医保报销后再减免50%。
在一些地区,军属还可享受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并有健康体检优惠、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已婚现役军人与配偶不在同一居住地的,可享受两地分居补助费,每月1000元。
义务兵期间,军属每年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一,少则一万多则几万,在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的,标准还会增加。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可以享受一定的就业优待,包括工作调动、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现役军人配偶每月有荣誉金500元。
军人父母年满60周岁的,每月可发赡养金600元。
军人家庭可悬挂光荣牌,享受一定的社会荣誉和尊重。
军人子女从学前教育开始免交规定项目以外的一切费用,跨省接受义务教育可降低30分录取高中。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在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享受就近就便入学机会。
国家鼓励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优先接收军人家属,并提供适度优惠服务。
对于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现役军人家属,以及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将优先提供服务,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军人及家属在消费领域可享受诸多实惠,如超市、饭店、日化用品、旅馆、电影院等均有折扣。
军人及家属在参观县域内旅游景点时可免门票。
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可享受免费待遇,覆盖95%以上的城市。
这些优待政策旨在保障军人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并体现对军人家庭的支持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