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0 00:03:29
环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和文件:
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相关审批机构提交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委托专业环境评价机构或专业顾问团队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相关审批机构对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估,确认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审查评估结果和公众意见,批准后颁发环评批复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4份)。
建设项目备案信息表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电子文档。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份(复印件)。
原项目环保验收文件一份(复印件)。
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一份(原件)。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
项目备案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排污许可证。
建设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后,市环境保护局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环保审批。
备案完成后,带着立案资料到当地环保局办理环境评估事宜,如只需环评报告表,则企业自主填写即可。
选中一家环评机构签订合同,费用一般视投资额而定。
环评报告书需要开评审会,环评单位需要将项目的工艺、排污、污染源、排污量、环保措施及投资等,向专家及环保局进行介绍,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审批通过之后,领取批文,并按照批文上的要求购买设备并进行安装,要求环保局进行验收。
验收通过之后,到环保局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
以上是环评手续的主要步骤和文件,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项目类型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详细咨询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相关审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