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7 05:37:32
就业失业登记证补办流程如下:
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社区或就业局,在网上查找《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编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
到报社刊登报纸声明作废,公示七日。
携带上述资料到就业局填写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请表一套,科长签字后重新打证,并由本人签名领取。
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城镇户籍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进行失业登记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若由用人单位遗失,需持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补办手续。
在职人员未办理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首次补办,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发。
建议您尽快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补办手续,以便尽快拿到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