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7 10:56:38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管理人认为确有需要的,可以申请停牌,原则上不超过 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停牌期间更换重组标的的,其累计停牌时间也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停复牌时间另有要求的,公司可以申请继续停牌,但连续停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5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