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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拆迁怎么补偿

日期:2025-01-06 08:00:59

划拨土地拆迁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价值的补偿

补偿标准通常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复核评估或申请鉴定。

搬迁费用的支付

根据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发放,每户不低于800元。

若选择货币补偿,则一次性获得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针对国有土地上属于生产企业的被征收房屋,按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补偿费包括月租金、月净利润、员工月生活补助及停产停业补偿期限的乘积。

临时安置费

过渡期期间,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发放,每户每月不低于600元。

若过渡期超过规定期限,临时安置费将加倍发放。

其他补偿

采暖费:选择产权调换且有集中供暖设施的,每户每个采暖期补偿800元。

燃气费:选择产权调换且有管道燃气的,每户一次性补偿500元。

物业费: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证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2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3年的物业管理费。

奖励性补偿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补偿方案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最新政策制定。如果对补偿决定有异议,被征收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