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25 14:58:49
胶水包装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胶粘剂产品应采用与胶粘剂性质相兼容的包装材料,避免发生物理和化学作用,影响产品和包装的质量。金属、塑料或玻璃材料制成的容器是合适的选择。
对于胶带、胶膜等产品,应采用合适的隔离层及适当的薄膜包装,以防损伤。包装容器应确保完整无损,防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
每个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标志,包括胶粘剂名称、牌号、生产单位名称、质量、包装数量、生产批号及生产日期、使用说明等。对于易燃、有毒、有害的胶粘剂产品,还应有危险货物标志以及储存期、储存条件和必要的图示。这些标志应置于每个胶粘剂产品包装的明显位置。
在运输过程中,胶粘剂应采用防震、防潮、防尘的包装方式,确保产品不受到外部环境的损害。
运输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陆运、海运或空运等。对于含易燃溶剂的胶粘剂产品,应特别注意防止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并远离火种和热源。
在运输过程中,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并严禁产生火花。
多包装胶粘剂产品的内包装,原则上应采用同一包装形式。包装容器重复使用时,须符合新装入的胶粘剂产品的包装质量要求。
按照包装单位的大小,包装形式可分内包装、中包装和外包装三种。内包装形式包括玻璃瓶、塑料瓶、安瓿瓶、多层铝—塑复合材料管、铝、锡金属管、料胶袋、金属罐等。中包装形式包括已内包装好的同一类型的胶粘剂产品集中装入纸盒、木箱或其它材质的包装容器中。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胶粘剂产品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因包装不当导致的产品损坏或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