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6 00:10:20
法院在审理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时作出了以下判决:
法院一审判决解除了双方婚姻关系。
法院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
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定马蓉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因此对财产分割有所倾斜,但具体财产分割情况需进一步查明。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主要是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归王宝强,马蓉获得部分财产,并且法院驳回了马蓉的名誉权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