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0 17:25:37
房屋变更需要按照以下手续进行: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需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并填写登记申请书。
需提供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提供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相关材料。
提供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提供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如房屋买卖合同等)。
若房屋设定有抵押权,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若涉及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需提供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其他相关材料,如行政决定书、公证书等。
不动产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或经办人需持相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并领取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时,需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交纳费用后,申请人或经办人可以领取新的房屋权属证书,完成变更登记。
建议:
在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关,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