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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超生什么处分

日期:2025-01-11 09:16:07

干部超生的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可给予 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此外,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还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具体处分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警告:

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处分期间为六个月。

记过:

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处分期间为十二个月。

记大过:

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处分期间为十八个月。

降级或撤职:

适用于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公职人员,处分期间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开除:

适用于情节严重的超生公职人员,处分期间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公职人员违反生育政策,除了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并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需接受党纪和政纪的处分,甚至可能面临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罚。

因此,干部超生的处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从警告、记过、记大过,到降级、撤职,甚至开除等不同程度的处分。具体的处分措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