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1 07:23:07
治安巡逻盘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人员。
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人员。
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人员。
告知:向被盘查人表明身份和盘查的目的。
盘问:对盘查对象进行详细询问,了解其身份、目的、携带物品等情况。
检查:对盘查对象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防止违禁品或违法物品进入社会。
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中依法行使以下权力:
盘查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人员,检查涉嫌车辆、物品。
查验居民身份证。
对现行犯罪人员、重大犯罪嫌疑人员或者在逃的案犯,可以依法先行拘留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纠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执行处罚。
在追捕、救护、抢险等紧急情况下,经出示证件,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的交通、通讯工具。
维护警区内的治安秩序。
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犯罪行为。
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
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
维护交通秩序。
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
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
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
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
巡察警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居民消除隐患。
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
通过以上内容,治安巡逻盘查旨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