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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责任有哪些

日期:2025-01-12 20:47:07

保证责任主要分为两大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以下是具体的保证责任范围:

一般保证

定义:一般保证是指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特点: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责任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果保证合同中有另外的约定,则按照约定来执行;如果约定不清晰,保证人则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

定义: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特点:连带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责任范围:同样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果保证合同中有另外的约定,则按照约定来执行;如果约定不清晰,保证人则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建议

在实际业务中,保证责任的确定应首先通过保证合同的明确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清晰,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通常情况下,保证人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及具体的保证范围,以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