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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质押需要背书吗

日期:2025-01-13 02:17:37

在质押过程中,以下类型的质押需要背书:

汇票、本票、支票:

这些票据权利都可以质押,且必须进行背书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注明表达“质押”意思的字样。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在出质这些权利时,必须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且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登记完成后,质权才成立。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这些权利在出质时,通常需要通过背书方式将其权利转让给质权人,以确保质权的设立和行使。

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债权在出质时,出质人需要与质权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可能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具体是否需要背书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质押合同的约定。

仓单、提单:

这些权利在出质时,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因此,仓单、提单出质时,必须进行背书,以确保质权的有效设立和行使。

总结来说,汇票、本票、支票、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债权以及仓单和提单在出质时均需要背书。而个人存单质押则不需要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