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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医保报销哪些材料

日期:2025-01-13 03:23:37

扬州医保报销分为门诊医保报销和住院医保报销两种情况,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门诊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住院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医疗费用票据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领取待遇的银行账户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证明、大病统筹处方及扬州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证明

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其他特殊情况

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外购药品需提供外购发票、外购药处方或医嘱单

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