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3 08:24:08
在物业管理中,需要“双过半”业主同意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物业服务费的调整需要“双过半”业主同意,即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双过半”业主同意。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需要“双过半”业主同意。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需要“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要“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处分共有部分等事项需要“双过半”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总结来说,需要“双过半”业主同意的事项主要涉及物业费的调整、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和解聘、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和重建、以及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业主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物业管理的公平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