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3 07:19:07
医疗期满: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合适的工作。
不胜任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情势变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进行调岗。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劳动者至其他合适的工作岗位。
涉密员工: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该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工伤级别五、六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劳动者,可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岗位。
女职工“三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调整岗位。
职业禁忌: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尘肺病: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保留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的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调岗应当具有合理性,并且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应与原岗位工资水平基本相当,不能带有侮辱性和惩罚性。此外,调岗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用人单位在调岗前应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