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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被迫辞职

日期:2025-01-11 18:27:06

被迫辞职是指 由于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情节,迫使劳动者辞职的情况。这通常涉及到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存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等情形。

被迫辞职与普通的离职申请不同,劳动者在被迫离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N的补偿金,并且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一旦《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公司即可马上离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处理被迫辞职的情况时,建议劳动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公积金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